2013年甘肃平凉泾川县选聘“支医支教支农支企”公告

2013-11-18 22:35:37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3、体检及政审: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选拔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政审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办理上岗手续。

 

五、有关福利待遇及日常管理

1、县选“四支生”服务期限及生活待遇

县选“四支生”服务期限为3年。在服务期间,本科毕业生按第一年、第二年每人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专科毕业生按第一年、第二年每人每月900元、第三年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由县财政发给生活补贴。所需费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2、服务期间日常管理及考核

县人社局负责服务生年度考核和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其享受各项政策的依据。各服务单位承担服务生日常管理工作,其中支企人员分别由循环经济园区、商务局、住建局、中小企业局等单位配合企业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提供业务培训机会。服务生要遵守法律、法规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鼓励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服务期间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当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服务资格,今后不得再参加县上组织的各类考试。

3、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

服务生服务期满后,支企人员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经企业同意,继续在企业工作,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有关保险。对不愿到企业工作的,与支教、支农、支医的服务生同等对待,经考核考察合格,按照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原服务单位自然减员的空岗中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优先定向招录从事“四支”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对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中途放弃或服务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安置。

六、有关优惠政策

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子女及二女结扎户子女,凭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证明及《独生子女证》、《二女结扎证明》等证件,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加分后成绩进入录取范围的,按照本人的报考岗位予以录取。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县选“四支生”选拔招募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选拔工作方案制定、考试组织、人员确定、岗位落实和服务期间的管理等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933—3324258

县监察局监督电话:0933—3321616

特此公告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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