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3年11月15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整月(不足12个整月的以整月数为准)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笔试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免笔试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是否免笔试详见附件1。
(一)笔试
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请于2013年11月25日后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领取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号公告)笔试准考证的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为《通用知识》或专业知识,具体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正式身份证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复习范围详见《附件3: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通过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发布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号公告)笔试成绩的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免笔试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根据各招聘部门行业、专业及岗位需求采用结构化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实际操作、试讲、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其中201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笔试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