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对在招聘中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或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915-3212252;
报名咨询电话: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上所留电话;
监督电话:0915-3182291。
附: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4日
对于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对在招聘中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或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915-3212252;
报名咨询电话: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上所留电话;
监督电话:0915-3182291。
附: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