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锡林郭勒正蓝旗开发民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13-11-15 23:18:33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正蓝旗开发民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根据锡盟人社局《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13]156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需要,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组织实施“一镇一苏木一名大学生助理”、“一嘎查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协理”工程,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我旗未就业蒙语授课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通过公开考试聘用民生协理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开发和管理

面向苏木镇、嘎查村、社区,计划开发119个公益性岗位,每个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开发一个民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就业、社会保障、民政、社会矛盾排查调解等基层基础工作。开发的民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苏木镇、社区共同负责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岗位报酬1500元/月(盟级承担1000元,旗县承担500元),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解决蒙语授课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岗位条件

(一)具有正蓝旗户籍;

(二)30周岁以下;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蒙语授课和贫困家庭毕业生;如果现有未就业蒙语授课和贫困家庭毕业生达不到实际需求的,可聘用其他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三、上岗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岗位管理、因岗择人和属地原则,原则上聘用居住地符合条件人员。

 

(三)优先聘用居住地(本苏木镇、嘎查村、本社区)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岗位条件可限制在居住地。居住地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相互间不存在竞争的可直接使用;居住地没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就近原则,将岗位条件放宽到本苏木镇,或临近苏木镇、嘎查村和社区。

(四)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试

通过笔试,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可用蒙汉两种文字答卷,(选择蒙文答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选择汉文答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答卷)。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范围,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正蓝旗民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参加该职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上岗时间

考试工作结束后,对聘用的民生协理员进行岗前培训,2014年1月民生协理员全部到岗开展工作。

本方案由正蓝旗民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关于招聘民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正蓝旗民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招聘职位表.xls

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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