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潼南县卫生局
2013年4季度城区卫生医疗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潼南县城区卫生医疗单位编制及缺额情况,经研究,面向全县卫生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7名。
一、考调基本原则
考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
三、报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
我县各镇街卫生医疗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均可报考(县直医疗单位之间不能相互报名,街道医疗单位之间不能相互报名)。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限报一个岗位,在同一岗位内竞争。
3、学历、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见附件1,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自2010年12月1日以来,受到过以下处理之一者:受到县级各部门书面通报批评1次及以上;治安拘留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1次及以上;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达1次及以上;未经县卫生局批准擅自离岗外出;医德医风考核有1次及以上不合格;发生医疗事故1次及以上。
(2)签有工作服务期,且仍在服务期限内的。
四、报考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26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潼南县卫生局507室(潼南县司法局五楼)。咨询电话:44590993。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卫生执业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考调报名表(附件2,由现工作单位签署意见)、2张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由接受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考。
(四)资格复审:由县考调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按照简章规定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五)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12月6日下午4:30前到报名点领取。
五、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2,否则按实际参考人数×开考比例(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相应递减或取消考调名额。
(一)考试时间:2013年12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六、加分办法
自2010年12月1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止,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并在报名结束前提交相应材料,均可享受加分。凡报名结束后提交的加分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综合类:获得优秀医务工作者、医务专业技术人员等荣誉称号的(以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为准),国家级加1.5分,市级加1分,县级加0.5分。此项只计最高一次得分。
(二)医疗技术大赛类:国家级一等奖加2分,国家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加1.5分,国家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加1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加0.5分(以加盖有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印章为准)。此项只计最高一次得分。
(三)发表文章:在省市级以上医学(疗)类专业刊物(具有ISSN或CN号)上发表过医学(疗)技术论文和经验文章等,每篇加0.5分,同一篇文章不重复计分。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
以上三项得分可累加,但不得超过4.5分,加分情况于2013年12月7日前在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七、考核
按考调岗位的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60%+加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达不到比例的,确定为进入考核人选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进入考核人员笔试成绩的最低分。
考核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考核分为政治思想素质考核和业务技能考核,各占考核总分的40%和60%。政治思想素质考核由县人社局、卫生局及用人单位成立5~7人的考核组,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表现进行考核考察,采取到报考人员工作单位走访、个别谈话、民调和听自我介绍等形式开展,民调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业务技能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采取试岗的方式进行,试岗时间为3~5天,试岗结束,由业务技能考核小组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