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局2名财会人员和1名文秘人员。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体能条件,身体健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选调事业编制财会人员2名,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经济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6、选调事业编制文秘人员1名,应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财会、文秘岗位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报名条件需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到县财政局办公室领取《新田县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一式二份(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署所在单位意见)后,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将相应减少选调名额,直到取消该职位的选调。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21日
2、报名地点: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周英15074658077,胡建梅13974690709
(二)笔试
1、笔试内容:①财会岗位:财政、财务知识,形式为闭卷,卷面满分100分,限时120分钟;
②文秘岗位:公文写作知识,形式为为闭卷,卷面满分100分,限时120分钟;
2、考试时间:11月24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4、面试名额:按1:2比例进入面试,即财会岗位笔试前4名者和文秘岗位笔试前2名者进入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得分,以考生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财会岗位前2名和文秘岗位第1名进入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方式,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选调人员报县领导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出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取消选调资格。
(六)试用和调入
公示期满合格的,安排到县财政局机关相关股室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的,报县委、县政府审定,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等原因,无法按期办理调动手续的,其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县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玉林任组长,县财政局局长陈建军同志任副组长,谢昌虎、黄利菊、刘晓才、史钦平、刘力、李平、蒋光平等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晓文、周英、骆辉、胡建梅等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择优选调的日常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或登录新田县政府网查询。
3、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4712352(新田县财政局人教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