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人员须在体检时提供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按时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进入体检,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考察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若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可在进入考察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
三、纪律监督
公开考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杷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报考人员调动(聘用)资格,参与组织考调(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考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2522293
监督电话:0830-2522287
附件1:泸州市龙马潭区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泸州市龙马潭区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