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事业单位招聘64人公告

2013-11-13 22:50:25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6、笔试开始前3天发放笔试准考证,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兴安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未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为一张试卷,满分2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试题用蒙、汉两种文字命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明确标注选用哪种文字的试题,未明确标注的,按选用汉文试题对待。报考蒙授专项的应聘人员必须使用蒙文试题参加笔试。

4、笔试于2013年11月23日在乌兰浩特市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5、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x40%+民族加分。笔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7、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行专业测试),其他开考岗位,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入专业测试。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局负责。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从业)资格证、职称证、人事(学籍)档案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笔试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分别由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名单在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专业测试

1、根据专业测试的需要,制定专业测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方案报经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后实施。

2、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所有应聘人员须使用汉语参加结构化面试。

3、专业测试具体日期和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4、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面试成绩x60%。专业测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5、根据招聘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

(六)招聘考试总成绩

招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体检及考察分别由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等额递补。

(八)人员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乌兰浩特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组织应聘人员报岗。各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工作主管机关的人员聘用通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工资核定和落编等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提出回避。

(二)严格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以及招聘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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