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不符合公开考核聘用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取消其参加公开考核聘用的资格。空缺岗位拟聘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并符合拟聘条件人员,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证明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到德阳市旌阳区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五)考核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由德阳市旌阳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附表1:《德阳市旌阳区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德阳市旌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 阳 市 旌 阳 区 卫 生 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