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参照事业单位招考面试有关规定执行。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
3、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工作由市总工会和团市委按有关规定分别组织实施。
四、审核聘用。
(一)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用工。被聘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可以随时解聘。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三)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每月2500元(其中500元为浮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岗位补贴的申请发放、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
市总工会联系人 吴志杰 联系电话0912-3283846
团市委 联系人 柴剑 联系电话0912-3283191
附件: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榆林市财政局
榆林市总工会 共青团榆林市委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