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它
(一)加分条件。参加我省“特岗教师” 计划、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根据青教师〔2010〕37号和青卫人〔2010〕53号文件规定招募的教育卫生见习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青南)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并且年度考核合格者(省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和应由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二)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等信息,将在海南州政府网、青海湖网上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南州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74—8512774
海南州人才交流中心(人事考试中心)0974-851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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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