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入场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予以公布。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予以公布。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遇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5、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含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业务能力,以及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遇体验不合格、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而取消资格的情况,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由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研究审定。
7、公示和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间有反映并经调查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经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和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待遇政策和标准执行。
五、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确保招聘程序严格、纪律严明、务实高效、有序进行,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门的监督工作组,参与全程工作。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正常秩序。
市委组织部咨询及监督电话:3288743(监督、咨询)
市纪委监督电话:3182291(监督)
安康日报社咨询及监督电话:3268520(咨询)3268515(监督)
安康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