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因婚姻、父母工作调动户籍发生变化的州内考生,凭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县市报名。
4、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在2012年10月31日后突击将户籍迁入甘南州内且生源地不是甘南的州外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招考;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后,因办理结婚证将户籍迁入州内的州外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5、州直生源范围确定为:父母一方在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原国有企业工作或退休、下岗职工的子女。
6、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州直考生还需持父母一方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或退休、下岗证件原件。
7、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交报名费150元。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13年11月27日至29日,分别在州人社局2楼大厅和各县市人社局领取。
四、考试
(一)这次招考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按笔试成绩依次聘用。所有考生都要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报考教育职位的加试《教育专业知识测试》,报考卫生职位的加试《卫生专业知识测试》,其他专业考生以《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为录用标准,具有藏语言文字能力的报考者可自愿选择用藏语文试卷答题。考试阅卷结束后,州招考办将考生考试成绩在州政府政务网站公布并分别交各县市招考办负责公示。
(二)笔试时间、科目。
2013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下午:3:00—5:30 《专业知识测试》。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不累计加分。
1、藏族考生;
2、具有一年以上甘南州跨地区就业“金桥工程”经历的(报名时须持跨地区就业证书);
3、农牧村“两女户”、“独生子女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证明并加盖县市计生委印章的证明书);
4、州公(交)发〔2009〕3号文件中聘用为交通协管员且目前仍在协管员岗位的人员。
五、考察
在州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州、县市人社局分别会同公安局组成政审考察小组,按照统一要求,负责对本县市拟聘用人员的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政审考察,并逐一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州、县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核实。对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该职位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公示结束后,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州招考办,由州招考办提交州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复。各职位的录取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代码依次进行录取,按所学专业及报考职位分派到教育、卫生和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岗位工作。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的领导,成立甘南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冯文戈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杨卓玛 州政府副州长
安旭林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局长
成员:杨扎西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
杨晓林 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
杨建国 州财政局局长
吴晓白 州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旭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州人社局调配录用科科长徐成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