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县林业局启用4名编制的通知》,及林业局乡镇林业管理站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从我县各乡镇林业站下派及待岗人员中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06年我县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各乡镇林业站下派和待岗人员(大王、太子站除外)。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林业工作;
2、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及上;
3、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由人社局组织,林业局配合。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林业知识问答》(县林业局编印)。
笔试结束后,面试人员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办法由县林业局在人社局指导下另行制定。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均按6:4折合计算综合成绩。
四、报考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11月4日
2、报名地点:县林业局人事科
3、报考有关事项:
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或证明: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待岗所在林业站证明,三张一寸登记照,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4、考试时间:2013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6日 县人社局考试院
6、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向下顺延。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审查预录对象的报考条件是否符合本文的规定以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有考核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向下顺延递补,再按体检、考核程序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全程公开,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