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毕节市广播电视台考聘7人公告

2013-10-29 22:25:57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文体广电局等网站公布。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有效成绩指考试科目均不为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员及资格复审

1、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有关材料原件),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如达不到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次考聘计划。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文体广电局网站等公布。

八、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汇总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对象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所空缺职位不实行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毕节市广播电视台公开考聘记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不实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人员名单;

4、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情况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调动或经研究确定不能调动的;

6、其他不能调动的情况。

十、办理调动手续


由毕节市广播电视台公开考聘记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考聘人员并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结果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察结束、开始公示拟考聘人员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其他

本次工作由市纪委第五纪工委办公室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57-8248955 (市纪委第五纪工委办公室)

本简章由毕节市广播电视台公开考聘记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广播电视台公开考聘记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毕节市广播电视台

2013年10月29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