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榆阳区有线电视台招聘12人公告

2013-10-28 12:00:55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和《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榆纪发[2013]15号)精神,结合区有线电视台工作需要、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1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播音主持6名,其中男、女各3名

(二)新闻采编2名

(三)节目包装制作4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2013年8月1日前毕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5日至1995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在各级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出生日期放宽至1986年10月25日以后。

6、入学前(报名学历入学日期)为榆阳区户口且毕业后落户榆阳区。

7、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考生及现任榆阳区大学生村官满一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户籍不限。

8、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考生,必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服从组织分配。

(二)加分对象及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榆阳区现任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笔试成绩加5分;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未经单位批准自行离职的,以及曾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作弊或参加榆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认定违纪、违规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2、已被招录为榆阳区事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准许报名。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它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三、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按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采取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考察、面试、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uyang.gov.cn)、陕西榆阳人力资源网(http://ylyy.ylrs.gov.cn/)、榆阳电视台和《榆阳报》上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信息,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榆阳区招聘考试。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8日8:00—11月12日18:00

2、报名网站: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3、报名网址:http://wsbm.yuyang.gov.cn/

4、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凭二代身份证根据专业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按照网上报名的要求进行。

5、资格初审。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照片、学历、专业等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8日8时至11月12日18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变更报考信息。

 

6、考试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8日10时至11月12日22时登陆考试报名网站通过工商银行网银进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每人10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7、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中“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3年11月14日8时至11月15日2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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