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聘用的所有招聘人员到岗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工作,也是我县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县上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将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2.精心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不得随意变通政策和上交矛盾。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规章制度,细化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招聘政策落实到位、招聘程序公正透明、招聘结果真实有效,让组织满意、考生满意、社会满意。
3.严肃招聘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实行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制度。县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严肃招聘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和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的,其考试成绩一律无效,同时要从严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工作不负责、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4.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县招聘办邀请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全程参与招聘录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0932)7722390,县纪委(监察局)(0932)7722505。
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