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任职资格;
5.具备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五、发布公告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岷县电视台、岷县党建网(http://www.mxzzb.gov.cn/)、岷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mxrlzyw.gov.cn)统一发布我县的招聘公告和有关信息。
六、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11月1日,共5天时间,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
2.报名地点:岷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发区县医院斜对面),市直报名点设在市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分别报考市、县两个岗位。
3.所需证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
(2)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吋照片3张。
(3)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须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
4.报名费:每人150元。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的报名费,由市人社局统一收取。
5.报名结束后,需复核岗位报考人数是否达到招聘计划3:1的比例,专科岗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的岗位计划可作调整,并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布。本科以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1比例的,可按紧缺专业对待,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6. 报考县、乡镇事业单位的考生的准考证,在考前一周内由县人社局发给考生。
七、考试
1.考试组织:由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其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写作等;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试内容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为主,音、体、美专业知识各占一定比例;报考教育综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知识。
市直事业单位的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17日下午15:00---17:00。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个别招聘单位需要组织面试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在考试前制定出台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方案,面向社会公告后按方案实施。
3.考试地点:报考本县事业单位的考生,在本县考点参加考试,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考试地点。
4.考场设置:每个考场30人,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上编排在同一考场。
八、成绩计算及加分项条件
原则上以《专业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部分岗位需组织面试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其成绩计算办法按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方案执行。
加分项条件严格按照《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初选、体检、公示
考试结束后,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考指标及考试总成绩(含加分项),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含加分项)出现并列时,由县上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然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体检、公示不合格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然后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审批、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单位在公示期满后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