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公路管理局招聘123人公告

2013-10-28 12:02:57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为加强公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公路行业人才需求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3年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3名,充实到基层公路管理部门。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决定聘用等步骤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岗位工作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须递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3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以及同底小2寸正面免冠近照两张,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3号广西公路管理局7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71-2115850。应聘者可直接从广西人才网、广西交通运输厅网站、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双休日除外)。

2、每个应聘者根据个人的专业、特长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的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第十一条执行。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4、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共计60元,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缴费。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5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知识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笔试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3、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查询个人成绩。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交通运输厅、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2、面试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及广西交通运输厅、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考评组考官为7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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