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省延边州事业单位招聘651人公告

2013-10-28 12:07:34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2013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延边州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根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延州人社发〔2013〕7号)和《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延州人社办发〔2013〕23号)精神,延边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1名。其中:州直155名,延吉市119名,龙井市65名,图们市76名,和龙市47名,敦化市52名,珲春市74名,汪清县34名,安图县29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10月28日至1977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0月28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2013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同底(红底)免冠证明照片和填写准确完整的《2013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登记表须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县(市)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审,人社部门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州直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审,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其中,报名费25元、笔试考务费35元)。

(五)准考证发放。报考州直部门的考生准考证由州直有关招考部门发放,报考县(市)的考生准考证由县(市)人社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要求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3年10月28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整月(不足12个整月的以整月数为准)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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