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省延边州粮食局招聘1人公告

2013-10-25 17:21:32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州粮食局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州粮食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机关工勤驾驶员岗位1个,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具有C型及以上驾驶执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驾龄以及工作经历,延边州内户籍;

5、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67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5日至7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二)报名地点在州粮食局党委办公室报名(延吉市河南街86号、兴融商务7楼)。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法。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州粮食局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可在延边州粮食局网站下载(http://www.ybzlsj.com),用A4纸打印;个人简历及自荐信;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2、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

州粮食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缴费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费,报名费每人25元,参加笔试人员笔试考务费63元;除取消报考招聘计划岗位外,报考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驾驶理论、职业道德等。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州科技局同时在网上公示,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笔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成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进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专业技能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网上公布。

(三)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在网上公示,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州粮食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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