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2013年面向北京地区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是农业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起草农机化重点推广技术建议、计划和规划,组织开展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研究编制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有关技术教育、培训和交流活动;组织引进和研发亟需的农机化技术等;组织农机安全检查;编制农机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研究起草农机安全作业规程和农机监理法规;承担农机事故统计分析;协助地方处理重、特大农机事故;组织开发农机监理装备;组织开展农机监理人员培训与交流等。根据《农业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规定,经报农业部人事劳动司批准,我站拟于近期面向北京地区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岗位
农机化技术推广岗位
该岗位的主要职责是开展粮食作物与林果业机械化技术研究与推广;开展经济作物与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研究与推广;开展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情况调研,筹备开展农机化技术人员培训等。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3人
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情况、专业背景等研究确定主要工作方向。
(三)报名条件
1. 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
2. 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优先。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优先。
4. 专业及工作经历要求:农业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气化、农学、园艺、畜牧、管理工程、农业经济管理等专业的考生均可报考。具有农机化、农业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的考生优先。
5.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至少能够熟练阅读一种外文,掌握的外语语种为英语的,最低要通过CET - 4考试(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除外)。
6. 热爱农机化事业,有进取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奉献精神;
7.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9. 不接受报考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二、工作安排
1. 发布招录信息,接受报名。
2. 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1;报名人数不足时,报请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同意,适当延长报名期限(后续其他环节相应后延);延期期满,如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仍不足10:1,报请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同意后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媒体上公布。
3.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我站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11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为5:1;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10:1时,将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保证面试人员与实际录用人员的比例不低于3:1。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面试方式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体检和考察: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以及岗位要求,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 录用: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拟定拟录用人选,并报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办理录用手续。
三、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