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部分岗位招聘在职人员的,招聘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已就业的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紧缺专业硕士以上研究生和重点院校的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不受地域限制。外市生源已在我市登记结婚一年以上,其户籍迁入我市的,凭本人结婚证、户口簿、择业证(或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允许按岗位聘用条件参加我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任职资格;
5.具备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五、发布公告
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定西电视台、定西日报、定西党政网、定西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dxsrsj. gov.cn)统一发布全市的招聘公告和有关信息;各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上审定的招聘计划,在本县区范围内发布招聘公告。
六、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全市实行统一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11月1日,共5天时间。报名点分别设在市直和各县区。市直报名点设在市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主要负责市直招聘单位的报名工作;各县区报名点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主要负责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的报名工作。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分别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
2.所需证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
(2)部分岗位招聘已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吋照片3张。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须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
3.报名费:每人150元,其中100元上缴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上统一命题、制卷、试卷保管、阅卷及制作准考证等所产生的费用。直接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的报名费,由市人社局统一收取。
4.报名结束后,各县区要认真复核岗位报考人数是否达到招聘计划3:1的比例,专科岗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的岗位计划可作调整,并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布。本科以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1比例的,可按紧缺专业对待,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5.整个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务于11月4日前按规定的格式将报名情况汇总表(表4)(附软盘)、报名情况统计表(表5)、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对照表(表6)报送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6.所有报考人员的准考证,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经市人社局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分别由市、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发给考生。
七、考试
1.考试组织: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
各县区事业单位的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其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写作等;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试内容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为主,音、体、美专业知识各占一定比例;报考教育综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知识。
市直事业单位的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17日下午15:00---17:00。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个别招聘单位需要组织面试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在考试前制定出台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方案,面向社会公告后按方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