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部,宁、甘、蒙三省(区)交汇处,区位优势明显、交通十分便捷,环境优美宜人,充满发展活力,是著名的旅游城市之一,是各类人才施展才华、创业成长的热土。为吸纳更多人才参与中卫经济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中卫市委、政府决定面向全国为部分政府工作部门公开聘任4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一、聘任岗位及条件
(一)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1名,5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业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与此类人才相当的人员。
(二)中卫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1名,5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与此类人才相当的人员。
(三)中卫市旅游局总经济师1名,5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旅游管理与规划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与此类人才相当的人员。
(四)中卫市规划局总规划师1名,5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城市规划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或与此类人才相当的人员。
二、政策待遇
聘任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市委管理干部范围,并享受以下待遇。
(一)基本薪酬。属于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与此类人才相当的人员,月薪8000-12000元;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与此类人才相当的人员,月薪6000-8000元;属于取得博士以上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与此类人才相当的人员,月薪4000-6000元。
(二)绩效薪酬。每年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根据贡献大小,发放绩效薪酬,标准为5-20万元。
(三)住房。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住房供引进人才使用。
(四)引进人才工龄计算及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引进人才配偶、子女一同来中卫居住的,有正式工作的,可随调随迁;其子女在中小学学习的,可在我市选校就读;其配偶、子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1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00—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聘任采取现场报名和邮递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提供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2份,个人自传2份(1500字以内,A4纸打印,标题用2号黑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字),《中卫市公开聘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从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www.zwhrss.gov.cn)1式2份,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邮递报名者邮寄报名资料时,不需提供各种原始证件。)
2、现场报名: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4楼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955-7063908。
3、邮递报名:报名者要及时将报名需提供资料,以特快专递形式发至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邮编:755000。特快专递以2013年11月10日前收到为准。
四、聘任
收到应聘者的申请后,市人才办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考察,对考察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协调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五、注意事项
报名人提供的联络方式须有效、准确,便于随时联络等有关事宜。因提供联络方式不能联系到本人,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