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规划系统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曲靖市规划系统2013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对象
曲靖市规划系统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取得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曲靖市规划系统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qjup.cn)(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曲靖市规划系统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有效人数(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数在2人及以上的,将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研究生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在职人员的岗位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免笔试进行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六)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3月),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因以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曲靖市规划系统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二)报名时间:2013年11月9日0:00至 2013年11月12日24:00。
(三)报名网站:《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网络报名流程详见6月25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告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有关内容。请考生要特别注意把握好报名时间,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11月11日0:00至11月12日24:00)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则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11月11日报名需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11月13日才能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由于报名己结束,因而就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