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遂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遴选事业人员公告

2013-10-22 15:57:16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市级党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遂组通〔2012〕15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2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到市信访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

全市。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熟悉信访政策和制度,热爱信访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在编在岗,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35 周岁;

(五)报考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资料。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 11月7日— 11月 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遂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河东环岛商务中心,电话2310313)。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经审查合格后,填写相关报名表册。

五、开考人数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六、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11月14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到市信访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信访局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对考试全过程予以监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6日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政策法规、公文写作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的两日内,在遂宁市电子政务内网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并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与第三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

3、面试地点:市信访局。

八、成绩公布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及名次于2013年11月28日前在遂宁市电子政务内网门户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

体检由市信访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以笔试考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考察

考察由市信访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遂宁市电子政务内网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后无异议的,填写相关调动登记表,调出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市信访局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三、遴选工作要求

遴选工作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及举报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25—2313993

附件:《市信访局公开遴选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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