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拟录聘的人员进行审核后,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拟录人员经上级批准并通知其本人后,10天内未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八、聘用待遇
录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纳入所在单位编制管理,一经聘用,在录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本次录聘的卫技人员受聘3年内未获得执业资格的给予解聘,解除工作关系。
本方案解释权归宁都县卫生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和部分紧缺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宁都县采用考核方式直接招聘部分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卫技人员到卫生系统工作职位表.xls
附件2:宁都县采用考核方式直接招聘部分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卫生系统工作的面试工作方案.doc
附件3:宁都县2013年直接录用大中专毕业生到卫生系统工作报名申请表.xls
宁都县卫生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和部分
紧缺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