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绵阳市游仙区招聘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10-21 20:42:32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拟聘人员公示7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所有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十二、本公告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游仙区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

游仙区乡镇医疗卫生单位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需求表.doc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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