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策待遇
(一)工业企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周转事业编制)。
1.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对待,安排到工业企业、工业园区服务。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所服务企业可给予其在岗补助。引进人才与市工业企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有关服务管理协议,服务期为5年。
2.可申报工业企业创新型人才、实用型人才和自主创业人才,经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认定后,享受《天水市“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优惠政策规定的资金、科研、职称、税收、项目、家属安置、住房、医疗健康、荣誉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3.服务期满后本人愿意继续在企业工作的,不再占用事业编制,正式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在企业工作且考核合格的,根据在企业服务期间的工作业绩和德才表现,按照双向选择、专业相近、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协调,安排到市内相关事业单位工作;本人不愿到市内相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托管,可选择自主择业。服务期间年度考核累计两次不合格者,不再占引进人才周转事业编制,终止服务协议,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托管,本人自主择业。
(二)市直和县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引进到市直或县(区)直部门下属全额、差额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的,享受事业编制,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三)工业企业自主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由应聘人员和企业自主协商。
六、相关要求
1.学历要求除医疗卫生、城市规划、播音主持、特殊教育四个专业为普通本科(学士学位)之外,其他专业须为211、985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农林、畜牧等专业,学历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且第一学历为211、985工程院校本科。应聘天水市一中、天水逸夫实验中学教育专业的硕士学历人员第一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重点院校学历,应聘的本科学历人员要求为免费师范生。
2.已在天水(包括县区)工作的人员不列为本次引进对象。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填写《天水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和《天水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后,将电子版发送到天水市引才工作专用邮箱(tsyjrc@163.com)。
4.资格复审、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天水党建网上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天水党建网相关通知。
附表1:2013年下半年市直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表2:2013年下半年工业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周转事业编制).xls
附表3:2013年下半年县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表4:2013年下半年工业企业自主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表5:2013年下半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综合成绩评分表.xls
附表7:天水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信息统计表.xls
联 系 人:王见学 李冠中
联系电话:(0938)8287401 8227373
中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