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平凉静宁县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农支教支医支企公告

2013-10-18 15:07:24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二)日常管理与考核。县人社局负责服务生年度考核和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其享受各项政策的依据。服务单位承担服务生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提供业务培训机会。服务生要遵守法律、法规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鼓励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九、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

服务生服务期满后,支企人员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经企业同意,继续在企业工作,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有关保险。对不愿到企业工作的,与支教、支农、支医的服务生同等对待,经考核考察合格,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在乡镇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的空岗中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优先定向招录从事县选“四支招募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对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服务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附:《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报名登记表.xlsx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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