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下半年福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10人公告

2013-10-17 16:13:25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二)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报名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泉州人事考试网有关规定操作并提交相关信息。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岗位拟聘人数与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泉州市卫生局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均为客观题,题型与公务员考录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基本一致)、《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泉州市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加分办理。按《2013年下半年泉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有关加分的规定条款办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泉州人事考试网和泉州人事网发布,发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各岗位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合格线均为5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一律不予参加面试或考核。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市公务员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限内完成。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按 “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5:5”计算其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人事部门与招聘单位组织加试一场面试或笔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核

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将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和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三)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人事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聘用后须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服务满五年方可申请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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