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下半年福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10人公告

2013-10-17 16:13:25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 经研究,决定组织2013年下半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3年下半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 本次招聘对象含2014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除岗位代码07岗位外,其他岗位要求的本科学历均不含专升本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 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 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验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8日(2014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4年8月31日)。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2013年10月18日8:00至10月22日17:3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的“在线报名”栏目查询岗位,并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后应及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报名及缴费系统将于2013年10月22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13年10月18日8:00至10 月23日17:30)。考生报名并成功缴费后,由招聘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期限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联系电话:0595-22136660。

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因所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考试的报考人员,建行网银将于笔试结束后半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进入面试、考核阶段时,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及市公务员局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13年11月4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