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遂宁安居区招聘事业单位143人公告

2013-10-17 16:15:46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政审考察

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政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大楼一楼公示栏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866013,遂宁市安居区监察局0825-8660606,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866537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相关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到遂宁市安居区劳动保障大楼四楼会议室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在签订聘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出现的人员缺额,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一)招聘工作由遂宁市安居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减、补充等事项,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大楼一楼公示栏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本公告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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