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经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松原日报、幸福松原人才网站和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考市直职位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报考县区职位的,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幸福松原人才网(www.xfsy.cn)和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lsy.ls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8—2281626(松原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0438—2112726(松原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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