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卫生系统队伍结构,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计96人。其中:县直医院37名、北城医院27名,镇区办卫生院32名(其中董官屯卫生院、营里卫生院临床专业定向招聘计划各1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应聘限菏泽市户籍或已在我县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研究生和2013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研究生和2013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自愿报名、现场初审、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现场提交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现场采集个人信息。应聘北城医院临床专业大专学历的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证及复印件;应聘镇区办卫生院临床专业大专学历的需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证及复印件,应聘护理岗位的需提交护士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及有关要求,自愿选择与本专业相对应招聘职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信息确认后不得变更。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调剂到其他招聘职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巨野籍或在巨野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医学类专业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定向招聘计划,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该计划将用于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报考非定向招聘计划,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巨野县北城医院院内(前进路铁路立交桥南50米路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采取证件验审、网上查询、档案查阅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全部证件,接受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现场采集个人信息,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特困家庭毕业生报考,凭毕业生主管部门核发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低保户家庭凭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户证明,免收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