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招聘51人公告

2013-10-12 17:20:30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2013年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兵党组发〔2011〕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师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及范围见《2013年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年满45周岁及以下”指1967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年满40周岁及以下”指197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年满3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年满3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以此类推;

7.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职位表》(附件1)。

查阅及下载地址:北屯在线:www.btzx.cn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10月20日(北京时间)。

2.报名实行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陆“北屯在线”网,在网上下载《2013年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完成后将贴入电子照片的电子表格发送至报名邮箱:nssrsks@163.com。(《报名表》必须是excel格式)

3.资格初审和缴费

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20—21日(10:30—18:30)到十师北屯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初审和缴费。考生须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所有资料均附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和报名、笔试费用。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按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师、团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可减免笔试费用。

4.准考证领取。参加笔试人员于2013年10月24—25日(10:30—19:00)前往十师北屯市人事局领取。

5.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22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总分的70%,专业能力测试占总分的30%。(综合知识复习资料参考《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辅导教材综合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具体可咨询师市人事局)

2.答题要求:考生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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