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补贴、奖金、公积金、保险及相关福利待遇,参照青岛海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职工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
1、青岛开发区人事部门、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指导和监督。
2、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简章由青岛开发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青岛开发区住房保障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doc
青岛开发区住房保障中心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