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
五、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整个招聘过程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7218656 15105387712
附:
1、2013年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