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提交《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视为自动放弃。在新泰市以外地区参加工作后又辞职报考的人员,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时间应在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时间应在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符合“定向岗位”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的,在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核时,还应携带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团中央制作的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明材料须由出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不得参加新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类。综合类(岗位代码为“1”开头)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卫生类(岗位代码为“2”开头)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日上午
笔试具体时间、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博士研究生须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府三楼)现场报名,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贫困生、省优秀毕业生等顺序确定人选。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