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96号)部署要求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2〕51号)规定精神,现就我市2013年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和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及范围
(一)招募计划。1、2013年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已纳入2013年“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计划范围,全市共32名,其中东港区7名,岚山区4名,莒县19名,山海天旅游度假区1名,国际海洋城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日照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岗位汇总表》(附件1)。2、2013年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全市共116名,其中东港区20名,岚山区13名,莒县50名,五莲县30名,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2名,国际海洋城1名。
(二)招募范围。1、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招募范围为已参加我市2013年“三支一扶”招募笔试和面试、未被录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招募范围为应届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当年未实现就业或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没有实现就业的毕业生)。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0周岁(截止2013年12月31日)。
二、招募办法及程序
(一)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采取补录的方式进行。
1、报名。已参加我市2013年“三支一扶”招募笔试和面试的未被录用的大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社区服务计划,报名时须依据《日照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岗位汇总表》填写《日照市2013年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其中每名考生可填报三个服务意向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rzbysjyk@163.com,并致电0633-8866212予以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选拔招募资格。
2、补录。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考生所填服务意向,依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进行补录,并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3、体检。按照选拔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4、上岗。对公示、体检合格的考生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批准同意后由服务区县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服务。
(二)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对已报名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毕业生可第一轮次优先招募;毕业当年未实现就业或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没有实现就业的可第二轮次优先招募。原则上通过考核、体检后可签订协议组织培训上岗。若第一轮次或第二轮次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可按优先顺序组织笔试进行选拔。有关选拔招募的具体办法和程序等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当地民政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将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进行公示。
三、政策支持
(一)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从事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在岗期间与当地其他“三支一扶”人员享受相同标准的工作生活补贴,并统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与当年其他“三支一扶”服务基层项目同等优惠政策。从事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管理和考核由所在社区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县(市、区)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岗位补贴,办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户籍转移等有关手续,部署年度考核并备案、上报考核结果。其他管理服务工作,如协议签订、协议解除、组织关系管理等一并按照现行“三支一扶”有关规定执行。从事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工作经费等与其他“三支一扶”项目经费渠道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