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招聘33人公告

2013-10-10 17:29:05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应聘者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2年储备期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表。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研究生和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行政和事业正式编制)、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7、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由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从该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同时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面试

1、面试由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严格按照招聘方案和招聘简章中有关规定,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4、应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及蒙汉兼通定向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回答;应聘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可选用蒙汉其中一种语言回答;蒙汉两种语言不可混用,出现蒙汉两种语言混用的,按违纪处理。

面试试场须配蒙古语翻译并录音或摄像,应聘人员用蒙语答题的,每题回答完毕并表示没有补充内容后,由翻译人员现场翻译,然后由考官现场打分。

5、面试成立考官组,由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相关人员和有关专家担任,由7人组成,其中,外派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由自治区区直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

 

6、对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备体检和考察资格。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8、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加权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将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一并公布。

9、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由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在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考察。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学习)经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我院确定。对考察不合格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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