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适当途径公示7天。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实行人事代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70—3258176
附件:2013年商丘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表.zip
商丘市中心血站
2013年9月26日
(七)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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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