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确定,并提前告知应试者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体检人员与选拔职位名额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被确定为体检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为2:1),并按规定进行组织考察。
(七)决定任职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县委研究择优决定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如拟选职位无合适人选,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八)公示
对县委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有关媒体及拟任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发现有影响其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
(九)办理任职手续
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四、待遇及管理
委任制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履行同级干部的权利和义务,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视情况按其选拔之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不实行试用期制,但任职满一年后经考察不胜任的,视情况按其选拔之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一经任职的干部需在城口县服务满5年才能调出县外。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所规定的条件和资格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依法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023-29223334(县纪委信访室)
023-5922234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2. 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城口县委组织部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