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郴州市纪委监察局选调3人公告

2013-09-27 15:47:13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3名人选进行考察,主要是进一步核实基本情况,了解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完毕后,考察组对考察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建议。对基本情况不实、资格初审虚假及政治表现不好的对象,取消其选调资格。替补人员按综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按规定的程序对其另行体检和考察。

(五)审定

郴州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的情况,采取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等额票决的方式,从考察合格的对象中确定3名干部为选调对象。

四、管理

选调对象确定后,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如不能胜任则回原单位。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郴州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具体事务由干部室负责。

附件:纪委监察局机关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附件.doc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