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上饶市直事业单位遴选33人公告

2013-09-27 15:56:50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为了更好地满足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工作,经研究,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岗位

遴选岗位为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九级职员及以下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二、遴选对象

1、全市所属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满两年的工作人员;

2、在我市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具备遴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遴选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13年上饶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年龄计算: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即按“对年对月对日”的方法计算。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3年9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遴选岗位专业设置根据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所附的“四个专业目录” (附件1-4)和国家教育部2012年的专业目录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

报名地点: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遴选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以及《上饶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初审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直遴选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资格情况进行集中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上饶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为客观题,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其他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如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超过6:1的,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如果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6:1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

4、面试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5、实际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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