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文艺报刊社招聘5人公告(2)

2013-09-26 14:13:33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七)资格复审。面试前报考人员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计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发表的文章、工作履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定于2013年11月1日14:30时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以上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页查分。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职位和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至少1:2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计生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履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发表的文章、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函等有效证明材料。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专业运用能力,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测评。

六、体检和考核

笔试和面试得分相加为总成绩,以总成绩的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不合格者不进入考核。体检不通过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行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在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岗位职责;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四)其它具体事项由双方自愿协商确定。

八、其它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成绩公布时的通知为准。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三)在职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广州文联网(www.gzwl.org.cn)、广州文艺网(www.guangzhouwenyi.com)上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广州市文艺报刊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饶女士  电 话:83357769

金先生  电 话:83553184

李女士  电 话:83806897

传  真:83806897

监督电话:83552285 联系人:麦先生

附件:广州市文艺报刊社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广州市文艺报刊社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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