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街道招聘城管服务中心(城管协管、防违控违)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苑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城管协管、防违控违)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和招聘计划
工作职责:城市管理方面相关的绿化、市政、卫生等监督管理;防违控违、渣土及序化等日常管理;其他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招聘计划:11名,男性(从事外业为主)。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余杭区南苑街道、临平·东湖街道、乔司街道、星桥街道、运河街道、塘栖镇、崇贤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常住户籍;
2.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22—43周岁(1970年9月30日—1991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5米以上。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严把关,择优聘用,具体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9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余杭区城市管理局南苑中队二楼会议室(南兴路91号),联系人:叶莉、朱蒂梅,咨询电话:89163536
3.报名方式: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随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职位开考比例为1∶2 ,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写作等。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可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按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体检、政审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被录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147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正式录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南苑办〔2012〕76号文件执行。
余杭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