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考察。由市卫生局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考生,依次递补一次。
(五) 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遴选对象,有关信息将在长沙卫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纪律要求
在遴选过程中,所有参与者和组织实施者必须讲党性、讲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和群众的监督,发现有违纪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者,取消其竞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五、组织领导
遴选工作在长沙市公务员局的指导下,由长沙市卫生局党委统一领导,长沙市卫生局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局纪委、局监察室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人事处0731-88666421
监督电话:市卫生局监察室 0731-88666425
附件:2013年长沙市卫生局、长沙市血防办(参照管理)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长沙市卫生局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