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浏阳市部分市直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调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共选调3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人数见附表。
三、报名时间:2013年9月29日—30日
四、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址为浏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北正北路6号2楼,花炮女神旁)
五、报名条件
(一)浏阳市内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含教师)或自愿调整编制的行政在编人员(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对等报名);
(二)获得浏阳市事业单位就业资格认证综合类的大学生村官;
(三)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两年(含)以上,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表)。
六、选调程序
1、自愿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带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等相关单位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3、笔试: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低于1:3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笔试内容为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占50%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和复习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报考党校的面试为试教),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程序、标准等均按公务员考录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6、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7、选调:对考察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调配手续。
七、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全程监督。选调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40654 83652399
咨 询 电 话: 0731--83679720 83649110 83625416
本简章内容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