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直事业单位遴选47人公告

2013-09-25 12:02:25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9月29日—9月30日。由岳普湖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依据遴选条件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资料及符合加分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岳普湖县政府网(www.yph.gov.cn)。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统一使用汉语答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

3、笔试加分:

近两年年度考核中有一年优秀的加1分,2年优秀的加2分;近三年连续优秀的加3分(近三年指2010、2011、2012年度),不累计加分。

个人近三年曾获得地区级荣誉称号的加2分,获得自治区级荣誉称号的加5分;二项荣誉同时获得的,按最高荣誉加一次分。

4、其他事项:

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遴选职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遴选职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遴选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根据报考的职位,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行为举止,以及遴选职位应具备的专业技术素质。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

2、面试时间及要求: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岳普湖县政府网。

(2)面试入闱人员须在面试前一天到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费40元。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分值: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取消进入后续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

(五)考察政审

1、考察对象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与考察对象1:2 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组织实施:政审由考生户籍地公安机关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考察工作由岳普湖县组织、人事及相关单位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也可对考察对象的业务技能、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水平和“双语”水平等进行测试。考察分值实行100分制,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为保证遴选工作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对空缺职位,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从相近职位中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调剂。

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10%。

总成绩= 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45%+考察成绩×10%。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拟录用人员与考察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岗,从本职位中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录用人员到遴选单位后,原单位工作时取得的职称与遴选岗位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续聘,否则将按照新岗位重新评审认定职称。

为确保干部人才队伍的稳定性,本次遴选录用人员作为岳普湖县新录用人员,自录用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辞职、不得调离岳普湖县。

五、监督、纪律及其它事项

1、岳普湖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公开遴选进行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在遴选工作中违反遴选程序、遴选纪律的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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